A向信用社贷款30万元,由朋友甲、乙、丙三人作保证人,甲与信用社约定承担10万元的保证责任,乙、丙与信用社之间未作约定,但乙丙二人之间相互约定各自承担10万元。后A在经营中亏损无力还贷,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3-05-03  43

问题 A向信用社贷款30万元,由朋友甲、乙、丙三人作保证人,甲与信用社约定承担10万元的保证责任,乙、丙与信用社之间未作约定,但乙丙二人之间相互约定各自承担10万元。后A在经营中亏损无力还贷,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信用社可要求甲承担10万元的保证责任
B、信用社可要求乙承担20万元的保证责任
C、信用社可要求丙承担20万元的保证责任
D、信用社只能要求甲承担10万元,乙丙各自承担10万元的保证责任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担保法》第12条,《担保法解释》第19条、20条等规定可知,与债权人对保证份额进行了约定的,为按份共同保证,只按照约定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未与债权人进行约定的,应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不得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要求,因此,本题中,甲为按份保证人,乙丙为连带保证人,因此AB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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