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8年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B公司交付价值l00万元的货物,B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向A公司签发了一张见票后1个月内付款、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2018年2月2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2018年3月l0日,A
2018年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B公司交付价值l00万元的货物,B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向A公司签发了一张见票后1个月内付款、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2018年2月2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2018年3月l0日,A
admin
2018-09-12
137
问题
2018年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B公司交付价值l00万元的货物,B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向A公司签发了一张见票后1个月内付款、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2018年2月2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2018年3月l0日,A公司为向D公司支付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2018年3月11日,D公司为清偿所欠E公司的债务,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2018年3月20日,E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以抵偿货款。
2018年4月1日,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B公司未按约定如数交付汇票金额”为由拒绝付款。2018年4月2日,F公司取得“拒付理由书”。2018年4月10日,F公司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起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共105万元。但是,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B公司以F公司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E公司以F公司未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货物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能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A公司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追索金额包括:①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②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TW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
根据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应该依法进行申报。()
甲出具一张本票给乙,乙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丙,丁作为乙的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丙又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戊,戊作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向出票人提示本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纳税人应税服务混业经营的,应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和征收率以及免税和免抵退税应税服务项目的含税销售额、扣除项目金额和计税销售额。()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纳税人中,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有()。
张某、李某、丙有限责任公司和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丙、丁两家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1)丙公司认为自己出资最多,应当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但张某和李某不同意,最后决定由张某担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董事会有10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8%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下列关于法定公积金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结合各类民事法律关系的不同特点,诉讼时效起算有不同的规定。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我国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是()。
随机试题
中药炮制的主要目的是()
关于复合固定桥,下列哪一点是不正确的
患者肝硬化腹水,症见:神疲乏力,腹大坚满,脘闷纳呆,大便溏薄,小便不利,舌苔白腻,脉弦缓。其治法是
定额备用金管理与核算上的特点是()。
商务代理在一定程度上以()为原则,使买卖双方分担市场风险。
某公司计划对某一项目进行投资,投资额为300万元,期限为5年,每年净现金流量分别为15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假设资本成本率为10%,该项目的净现金流量及复利现值系数如下表所示。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若
当身心疲惫时,需要找到一种合适的方法让自己( )出来。最恰当的一项是( )。
23,31,44,52,66,()
求下列积分:
OnWednesday,Sept.23,PresidentBarackObamausedhisfirstreveraddresstotheU.N.GeneralAssemblytotryandreversethe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