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7日,甲县公路运输管理处以乙县届民严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运输为由,扣留了其货车,其后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严某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期间,被告以作出的行政处罚程序有误为由,撤销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dmin2021-06-09  23

问题 2013年6月17日,甲县公路运输管理处以乙县届民严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运输为由,扣留了其货车,其后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严某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期间,被告以作出的行政处罚程序有误为由,撤销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扣留货车行为是行政处罚
B、如果严某对扣车行为提起诉讼,乙县法院有管辖权
C、本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如果严某对处罚行为不撤诉,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诉讼终结

答案A,B,D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上述规定,扣留严某的货车具有行政强制措施的性质。A选项的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案件的情况限于被告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本题中,严某的货车被扣押涉及的是财产权受到限制,并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上述规定。B选项的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8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根据本条规定可知,本题中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金额在2000元以下,属于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C选项的说法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74条第2款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根据该条规定,在上述期间,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的,原告对原行政行为不撤诉的,人民法院需要继续对其进行审理,并根据情况作出确认违法的判决,而非直接裁定终止诉讼。D选项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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