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dmin
2014-10-14
36
问题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为定罪证据不足,应当坚持无罪推定的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
B、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为量刑证据存疑,应当在量刑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
C、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侦查人员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应当依法排除
D、庭前会议时,对于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重点调查,没有异议的,可以简化调查
答案
A,C,D
解析
《防冤意见》第六条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
定罪证据确实、充分,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疑的,应当在量刑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
死刑案件,认定对被告人适用死刑的事实证据不足的,不得判处死刑。
可见,应当是“疑罪从无”而非“无罪推定”,A错误。B正确。
《防冤意见》第八条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
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
可见,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侦查人员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如果属于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则不会被排除,C错误。
《防冤意见》第十条庭前会议应当归纳事实、证据争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庭审时重点调查;没有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适当简化。
需要注意,庭前会议不具备实质审理功能,对于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没有异议的,可以在“庭审时”简化调查,而不是在庭前中会议详尽或者简略调查。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O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表述不符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相关规定的有______。
下面关于礼与刑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说法中无须任职回避的有:
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对此,下列哪一个选项的说法可以成立?()
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美国某国际航运公司拥有“美巴”号船舶一只,该船的船旗国是巴拿马。该船曾经在法国被设定了抵押权,后来因为一次运输来到中国。在中国大连港因欠缴港口规费而被告上法庭。以下关于该船的有关事件的准据法判断正确的是:
学生甲,和乙在准备婚姻法的考试,其中一道题是关于简答婚姻无效的情形。甲和乙提出了下列A、B、C、D多种具体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甲和乙提出的下列哪些情形导致婚姻无效?()
下列甲的哪些情形应当以包庇罪定罪处罚?
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邹某贪污一案时,公诉人要求传唤证人李某出庭,邹某的辩护律师立即提出反对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庭前移送的证据目录中没有证人李某的名字,并且其对该证据准备不足,无法质证;而同时被告人邹某在庭审中的陈述与在侦查、审查起诉中的供述也出现了明显的不一
随机试题
在端到端之间提供可靠数据传输的是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中的()
5个月的婴儿由于呼吸困难半天来院急诊。平时体健,3天前突然流涕,轻咳,今晨热退,呼吸急促,体检:T37.8℃,急性病容,喘息,唇周青紫,呼吸80次/分,脉搏150次/分,两肺呼气延长,闻及干性啰音。该患儿收入病房最重要的紧急治疗措施是
A.双趋冲突B.双避冲突C.趋避冲突D.双重趋避冲突E.双趋双避冲突“想吃糖,又怕胖”,这种动机冲突是
A、药动学相互作用B、药效学相互作用C、药物制剂因素D、药理作用E、药物的使用氟西汀与血浆蛋白的结合力强,使同服的华法林或强心苷游离型浓度升高.超出安全范围,归属()。
在如图所示电路中,开关S闭合后,金属环A()。
下列关于个人贷款还款方式的描述,正确的有()。
理财师通过()对客户的收入、支出和储蓄结构、状况进行分类、统计。
公共部门购买消费品和劳务的支出属于财政支出类型当中的()。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Ifyouknowwheretofindagoodplastic-freeshampoo,canyoutellJeanneHaegele?LastSeptember,the28-year-oldChicagores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