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有关官员表示,依据新修订的《老年法》,“以后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看望父母本是做人的基本伦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常回家看看”入法着实有些多余。但揣测立法者的动机,就会发现这条规定基于“空巢老人”愈来愈多而子女看望老人愈来愈

admin2013-04-15  27

问题 近日,民政部有关官员表示,依据新修订的《老年法》,“以后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看望父母本是做人的基本伦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常回家看看”入法着实有些多余。但揣测立法者的动机,就会发现这条规定基于“空巢老人”愈来愈多而子女看望老人愈来愈少的现实。从这个意义上说,“常回家看看”入法,折射出了传统养老模式遭受的严峻挑战。
    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达1.67亿,我国事实上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而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的背景下,一方面社会成员的流动性增大,异地就业的青年人增多;另一方面,年青一代的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增大,购房置业、子女教育和人际应酬令人疲惫不堪。受此影响,传统意义上三世同堂甚至四世同堂的家庭逐渐瓦解,子女与父母分居甚至相隔甚远的分居情况十分普遍,“常回家看看”自然变得奢侈。
    诚然。孝顺作为重要的家庭美德,子女应该尽最大可能履行赡养义务。但现实情况是,面对社会成员流动频繁、父母与子女分居成为常态、人口老龄化高峰日益临近的现实,政府部门却依然将希望寄托在“养儿防老”的传统模式上。各级政府针对老年人的统一、规范、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长期未能建立,对相当一部分老年人而言,“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还只是一个梦想。
    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努力。在传统中国,老人赡养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子女义务,而不是政府责任。这种观念不仅会增加年青一代的负担,也会影响人力资源的最佳配置,同时有悖于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将养老问题纳入社会统筹和政府责任范围,不仅会使老龄人口受益,也会减轻年青一代的负担。在这方面,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探索出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早在上世纪80年代,日本就制定了《长寿社会对策大纲》,以致力于建立“具有活力的长寿社会”,并将其纳入社会整体规划部署。
    如果每一位老人都能过上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老人和子女就无须因“常回家看看”难以如愿而焦灼。政府增加对养老问题的投入,不仅是一种社会福利,也是一种社会投资。比规定“常回家看看”成为法律义务更重要的,是加快以增加政府投入为核心的中国养老模式的社会化转型。
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

选项 A、看望父母本是做人的基本伦理,“常回家看看”人法着实有些多余
B、要改变“常回家看看自然变得奢侈”的困境,政府部门就必须改变“养儿防老”的传统理念,加大养老投入
C、就现实而言,部分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愿望,还是空中楼阁
D、时至今日,如果仍然坚持“养儿防老”的观念,就不仅会增加年青一代的负担,电会影响人力资源的最佳配置,同时有悖于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

答案A

解析 原文有状语“从这个意义上说”来界定范围,而A项表述扩大了范围。况且,从文章最后一句“比规定‘常回家看看’成为法律义务更重要的,是加快以增加政府投入为核心的中国养老模式的社会化转型”看,“常回家看看”入法也是有其合理一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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