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2012年资产总额是2960万元,在职职工人数75人,全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800万元(其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销售折让460万元),销售成本101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842万元(其中广告费390万元,三新

admin2013-12-23  46

问题 某工业企业2012年资产总额是2960万元,在职职工人数75人,全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800万元(其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销售折让460万元),销售成本101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842万元(其中广告费390万元,三新技术开发费用96万元);管理费用41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3万元);财务费用58万元(其中现金折扣19万元)。
    (3)销售税金172万元(含增值税125万元)。
    (4)营业外收入82万元,营业外支出49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9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7万元)。
    (5)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48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4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5万元、支出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
    要求:指出税务处理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计算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选项

答案(1)销售收入=2800-460=2340(万元) (2)销售费用: ①广告费调增所得额=390-2340×15%=390-351=39(万元) ②三新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96×50%=48(万元) ③业务招待费为销售(营业)收人的5‰=2340×5‰=11.7(万元) 发生额的60%=13×60%=7.8(万元) 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3-7.8=5.2(万元) (3)会计利润总额=2340+82-1010-842-410-58-(172-125)-49=6(万元) (4)营业外支出: ①捐赠支出扣除的限额=6×12%=0.72(万元) ②税收滞纳金7万元不可以税前扣除 因此营业外支出调增额=9-0.72+7=15.28(万元) (5)职工福利费等: ①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48×2%=2.96(万元),实际发生4万元,因此应调增的数额=4-2.96=1.04(万元) ②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48×14%=20.72(万元),实际发生25万元,因此应调增的数额=25-20.72=4.28(万元) ③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48×2.5%=3.7(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不需要调增 职工福利费等应调增的数额=1.04+4.28=5.32(万元)(6)应纳税所得额=6+39-48+5.2+15.28+5.32=22.8(万元)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适用20%的优惠税率。 该企业2012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2.8x20%=4.56(万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NGo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