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法人民事权利能力说法中,错误的是( )。

admin2013-08-13  32

问题 下列有关法人民事权利能力说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法人在清算阶段仍然具有清算所必须的权利能力
B、不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大小,范围各不相同,即使同一类型的法人其权利能力也有差异
C、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
D、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均由法律直接规定

答案D

解析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法通则》第36条第2款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清算,是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因此A项正确。不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大小不同,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B、C项正确。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大小由法律确认的法人章程规定,而非法律直接规定的。D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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