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肖某、李某和陈某在对市造纸阀门厂进行税务检查时,认为该厂偷逃税款.遂将其会计账簿带回所内查验。经查,认定其偷逃税3万元,即责令限期缴纳并处罚款6万元。该厂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在该厂拒不履行期间,税务局扣押了其生产
某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肖某、李某和陈某在对市造纸阀门厂进行税务检查时,认为该厂偷逃税款.遂将其会计账簿带回所内查验。经查,认定其偷逃税3万元,即责令限期缴纳并处罚款6万元。该厂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在该厂拒不履行期间,税务局扣押了其生产
admin
2014-01-14
30
问题
某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肖某、李某和陈某在对市造纸阀门厂进行税务检查时,认为该厂偷逃税款.遂将其会计账簿带回所内查验。经查,认定其偷逃税3万元,即责令限期缴纳并处罚款6万元。该厂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在该厂拒不履行期间,税务局扣押了其生产设备,致其停产5个月。日常开支3.6万元,损失可得利润8.2万元。并会同公安局将其法定代表人梁某行政拘留15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此间,该厂并人华伟纸业有限公司。问题:
谁为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什么?
选项
答案
市南关区税务局为赔偿义务机关。详见《国家赔偿法》第8条。本案中,虽有行政复议程序,但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故应以作出原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又因为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是南关区税务局的派出机构,其行为是以税务局的名义作出,应由区税务局承担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M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华氏公司实行的经营战略是( )。华氏公司在微珠项目投入期实行的策略是( )。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 )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1/2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可获得通过。
在不同类型的决策中,企业制定销售计划属于( )。
该生产线的现金流入项目有( )。该投资项目属于( )。
公司制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本质区别是( )。
周丽刚从四川来京打工,2001年8月被一家个体餐馆招为厨房勤杂工,双方口头约定周丽每月的工资450元,另餐馆每天免费提供两顿饭,如发生意外,其余费用餐馆概不负责。2002年3月,由于连日加班,周丽在切肉时不小心把左手食指切断,为接指花去医药费5000元。
本破产案件的诉讼程序()。在本案中,甲厂于2002年年初召开厂务会议决定做的几件事,其中无效的是()。
工商谈判的组织准备工作中不包括()。
随着我国加入WTO,企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某国有大型企业为了适应来自国内外的竞争,以及企业长期健康发展,认识到要转变观念,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同时需要苦练内功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而培训是先导。过去,企业搞过不少培训,但基本上是临时聘请几个知名专家,
开局谈判,应注意如下()问题。
随机试题
A.菌血症B.毒血症C.败血症D.脓毒败血症E.病毒血症病原菌在机体局部繁殖,不侵入血流,只是其毒素人血,引起的中毒症状,称为()
背景装饰公司承接了综合楼食堂装饰工程,食堂隔墙为砌筑结构,砌筑时按要求在2.1m(门洞上口)增加了一道圈梁,顶部和梁或板交接处采用红砖斜砌,防火门框安装时先用射钉固定,再用砂浆封堵。装饰内容有墙面干挂烧毛石材、矿棉板吊顶、金属吊顶、厨房墙地砖。食堂层高5
水玻璃二氧化碳硬化砂混制时间要尽量短,整个混制时间应控制在3~5min内。()
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一文中对中日双方存在互相矛盾的四个特点的分析。
风湿性心内膜炎时,心内膜的疣状血栓属于
A.负压吸宫术B.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必要时行钳刮术C.钳刮术D.水囊引产术E.依沙吖啶羊膜腔内注射引产患者女性,32岁,G3P2,两次剖宫产史分别于6年前和3年前,此次停经17周,B型超声提示中期妊娠,既往体健,终止妊娠采用
填隙碎石施工工艺流程顺序正确的是()。
在一个圆形跑道上,甲从A点、乙从B点同时出发相向而行,8分钟后两人相遇,再过6分钟甲到B点,又过10分钟两人再次相遇,则甲环行一周需要多长时间?
在Word的编辑状态,若选择了表格中的一行,执行了表格菜单中的“删除列”命令,则(1);若要对当前正在编辑的文件加“打开权限密码”,则应该选择(2),然后按相关提示操作即可。
Researchersproducedevidencetosupportwhatmostofusalreadyknew--thatacupofteaistheanswertoanycrisis.Dr.M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