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因为合伙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而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法院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admin2016-01-15  36

问题 甲乙两人因为合伙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而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法院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选项 A、短信通知被告开庭后,被告没有出庭,故缺席判决
B、在开庭审理前应当进行调解
C、如果达成有效的调解协议,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法院不予准许
D、如果调解协议生效后法院另行制作了调解书,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应该重新起诉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261条第2款,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A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的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2)劳务合同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因此B项正确。
第15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故C项错误。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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