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乙企业与丙企业2010年5月共同购买一套生产流水线用于各企业的生产经营,依照协议,三方企业约定对该套生产线的所有权为共同共有,并约定不得分割该流水线,2013年10月,人民法院宣告乙企业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关于该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21-05-12  44

问题 甲企业、乙企业与丙企业2010年5月共同购买一套生产流水线用于各企业的生产经营,依照协议,三方企业约定对该套生产线的所有权为共同共有,并约定不得分割该流水线,2013年10月,人民法院宣告乙企业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关于该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果该流水线被分割而给甲企业和丙企业造成损失的,乙企业应给予赔偿,该赔偿应由甲企、业和丙企业分别以普通债权申报
B、宣告乙企业破产清算的事实属于三方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定事由,破产管理人可以请求分割
C、如果该流水线被分割而给甲企业和丙企业造成损欠的,乙企业应给予赔偿,该赔偿应作为破产费用清偿
D、如果该流水线被分割而给甲企业和丙企业造成损失的,乙企业应给予赔偿。该赔偿由管理人支付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案件中债务人对共有物的处理。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属于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定事由。因分割共有财产导致其他共有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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