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2002年因涉嫌犯罪被捕。李某具有以下涉案事实:1996年6月,在一外贸业务中,李某轻信外商,擅自变更结算方式,使公司数百万元货物被骗,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2000年3月,李某未经集体研究,将公司的200万元给好友吴某

admin2008-12-16  42

问题 李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2002年因涉嫌犯罪被捕。李某具有以下涉案事实:1996年6月,在一外贸业务中,李某轻信外商,擅自变更结算方式,使公司数百万元货物被骗,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2000年3月,李某未经集体研究,将公司的200万元给好友吴某主管的某运输公司(集体企业),2002年案发时,尚有80余万元未归还。2001年底,吴某为表感谢,送1万元给李某作为“过节费”。2000年5月,张某提出要花3万元。张某给李某4万元,言明1万元作为李某的“辛苦费”,李某遂将3万元送给其认识的办案人员,使张某之子罪责得以开脱。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答案李某在外贸业务中被骗的行为不能定罪。李作为该国有外贸公司经理,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因过失而受骗,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根据目前刑法的规定,属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行为。但是,由于其行为当时的刑法尚未确定此种行为为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溯及力原则,对李某的行为应当适用当时的刑法。因此不能对其行为定罪。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IX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