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蓝大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含税价为115000元。2011年7月1日,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该债务,经双方协议,蓝大公司同意红星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应收账款。该产品市价为9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7

admin2011-01-26  38

问题 2011年1月1日,蓝大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含税价为115000元。2011年7月1日,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该债务,经双方协议,蓝大公司同意红星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应收账款。该产品市价为9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70000元。红星公司为转让的材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500元,蓝天公司为该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500元。假定增值税不单独结算,不考虑其他税费。红星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为(     )元。

选项 A、9700
B、13600
C、2500
D、11400

答案A

解析 债务人以存货抵偿债务的,应视同销售处理,红星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债务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一所转让产品的公允价值一增值税销项税额=115000—90000一(90000×17%)=9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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