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一大型国有企业,因为产品老化效率低下等原因多年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现其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破产。则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dmin2014-10-29  37

问题 甲为一大型国有企业,因为产品老化效率低下等原因多年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现其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破产。则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选项 A、债权人只有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和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提出上诉
B、法院可以对破产程序作出裁定,也可以作出判决
C、如果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甲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D、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对甲企业的破产重整申请

答案A,C,D

解析 破产管辖A、B选项见《企业破产法》第12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C选项见《企业破产法》第21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D选项考点为“破产申请人",见《企业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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