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初级中学物理教师刘某。1991年毕业于某师范专科学校,被县教育局分配至某中学任教,刘某工作的第一年,学校安排其担任初中二年级物理教师,刘某平时教学不认真,态度不端正,给学生误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一年结束后,其所在班级的学习成绩明显下降,学生意见很大。经

admin2012-02-01  38

问题 .某初级中学物理教师刘某。1991年毕业于某师范专科学校,被县教育局分配至某中学任教,刘某工作的第一年,学校安排其担任初中二年级物理教师,刘某平时教学不认真,态度不端正,给学生误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一年结束后,其所在班级的学习成绩明显下降,学生意见很大。经学校认真调查后发现刘某不仅缺乏做教师的基本品德素质,而且专业基础极为薄弱,教学质量明显较差,不适合继续担任教师工作,遂决定刘某暂调学校图书馆负责图书管理。刘某对学校的决定不服,认为自己是正规师范专科学校毕业,理应担任教学工作,学校此种决定,等于取消了其教师资格,剥夺了他的教育权,学校无此权力。
          根据《教师法》相关知识分析该案例。

选项

答案(1)刘某与刘某所在的初级中学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刘某是义务人,刘某所在的初级中学为权利人。从教师资格制度角度来看,《教师法》第10条规定:“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师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我国《教师法》第13条又进一步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这实际上就明确规定了取得《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只是取得教师资格的前提条件,要真正取得教师资格,还必须试用期里表现为真正具备教育教学能力,而且要经认定合格才能取得。本案中的刘某显然教育教学能力比较缺乏,因此被取消教师资格是有一定道理的;该案例的关键问题实际上是刘某在试用期被学校认定不合格。 (2)从教师职务制度的视角来看,《教师法》第16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教师职务制度是指国家对教师岗位的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的总称,其中包括教师任职条件的考核,要结合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发展潜力与教师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因素结合进行综合评估考核。 (3)从教师聘任制度的角度看。《教师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分委任。”学校虽然不让刘某任课,但小代表有权取消其教师资格。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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