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属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行为有(  )。

admin2008-05-12  52

问题 下列各项,属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行为有(  )。

选项 A、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价
B、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低价位中标
C、两个以上的投标者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D、投标者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
E、投标者之间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参加投标

答案A,B,E

解析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降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
   选项C属于联合体投标,是合法行为,与题意不符。
   选项D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也是被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不属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与题意不符。
[拓展]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包括: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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