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土地管理法》关于控制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

admin2014-12-21  36

问题 试述我国《土地管理法》关于控制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

选项

答案(1)建设用地征收管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和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除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等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外,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建设单位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3)控制乡(镇)建设用地。 乡(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乡镇企业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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