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毛某于2014年4月1日在甲县盗窃500元人民币,4月14日在乙县乘人不备抢夺3000元人民币,4月17日在丙县盗窃3600元人民币,5月4日在丁县故意伤害贾某,导致贾某重伤。四县公安机关分别于案发当时接到报案。8月10日,毛某被丙县公安机关抓获

admin2019-11-15  39

问题 犯罪嫌疑人毛某于2014年4月1日在甲县盗窃500元人民币,4月14日在乙县乘人不备抢夺3000元人民币,4月17日在丙县盗窃3600元人民币,5月4日在丁县故意伤害贾某,导致贾某重伤。四县公安机关分别于案发当时接到报案。8月10日,毛某被丙县公安机关抓获。
下列关于刑事案件管辖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

选项 A、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B、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适宜的,可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C、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
D、如果管辖权不明或有争议时,由检察院指定的公安机关管辖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送分题,不需要掌握法律条文也能作答。刑事案件的管辖,由公安机关负责,管辖区不明或有争议时,也是由上级公安机关来指定,与检察院无关,D项错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据此,A项、B项、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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