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不慎将自己的手机丢失,被乙捡到卖给了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17-05-15  40

问题 甲不慎将自己的手机丢失,被乙捡到卖给了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对手机享有所有权,甲无权索要
B、甲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丙之日起2年内要求丙返还手机
C、如果丙从具有经营资格的商店购得该手机,其有权要求甲支付自己购买手机时所支付的费用
D、甲有权向乙要求损害赔偿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遗失物的处理规则。根据规定,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根据该规定可知,遗失物一般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权利人甲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丙之日起2年内要求丙返还手机。如果受让人丙从具有经营资格的商店购得手机,则有权要求甲支付自己购买手机时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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