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2009年简答66)

admin2018-10-18  30

问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2009年简答66)

选项

答案(1)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以“六法”为基本框架。人们在习惯上把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简称为“六法全书”,其组成包括三个层次:基本法典、关系法规和判例、解释例。 (2)构成“六法”体系的核心的是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典。基本法典构成了国民党政权法律体系的骨架。 (3)所谓“关系法规”,是指围绕基本法典而制定的低位阶法规。关系法规作为一种补充,与各自的基本法典一起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部门。 (4)判例、解释例是最高法院的判例、司法院的解释。最高法院的判例经“采为判例,纳入判例要旨”,并报“司法院”核定者,具有法律效力。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拥有解释宪法、法律的权力,其作出的解释例或决议,具有与宪法或法律同等的效力。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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