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阐述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的概念、确定原则和法律规定。[南京大学2008年研]
阐述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的概念、确定原则和法律规定。[南京大学2008年研]
admin
2022-09-19
14
问题
阐述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的概念、确定原则和法律规定。[南京大学2008年研]
选项
答案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包括以下近亲属: ①配偶: a.配偶是指处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男女双方。 b.夫妻一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或者在法院已作出离婚的判决但判决未发生效力前死亡的,另一方仍为配偶,为法定继承人。 ②子女及其晚辈血亲。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 ③父母。作为被继承人最近的直系尊亲属,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④兄弟姐妹及其晚辈直系血亲。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⑤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包括亲祖父母、亲外祖父母、养祖父母、养外祖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祖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外祖父母。 ⑥对公婆、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通常根据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远近关系来确定。 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法定继承中,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有以下特点: a.法定性,指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由当事人决定。 b.强行性,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但不能放弃自己的继承顺序。 c.排他性,指法定继承人中前一顺序的继承人排斥后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d.限定性,指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不受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的限制,虽有前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遗嘱人也可指定后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②依《民法典》第1127、1129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a.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b.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0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为购进一条先进生产线,便与乙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年息为6%。因甲公司和丙公司、丁公司为联保单位,丙公司、丁公司经甲公司请求,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甲公司不能如期还款,丙公司、丁公司承担保证
2001年5月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设备一套,单价5万元。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
2012年3月1日乙向甲购买奶牛50头,签订了买卖协议,约定15日后交付奶牛。不料10日后,禽流感爆发,30头奶牛染病。甲未将奶牛染病的事实告知乙,依然在15日后交付了50头奶牛。乙接收奶牛后,病牛将乙自有的奶牛传染,造成总共60头奶牛死亡,价值35万元。
甲继承其父乙遗留的小提琴。后甲将小提琴出卖于丙,约定3月1日交琴。3月1日甲交琴时,向丙表示,欲借用5天,丙表示同意,并支付价金。甲于3月3日又将小提琴卖给善意的丁,并交付。问:甲、丙、丁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有人认为:“有过错即有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请运用侵权责任法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代为受过”,请运用民法有关的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
有人认为:“因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在该物权公示时产生效力。”请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适用善意取得情形的是()。
甲、乙二人是兄妹,在父母过世时一直居住在祖传的四间房子中。其中南边两间为甲所有,北边两间为乙所有。甲在自己的院子内种了几棵核桃树,几年后核桃树的树杈越过甲家的院墙生长到乙的院中,影响了乙家菜地的收成。乙多次找到甲协商,甲都不同意对核桃树进行修剪。后甲外出打
从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出发阐述民法是逻辑严谨的体系。[首师大2010年研]
随机试题
玉女煎中配伍牛膝的用意是
男性,16岁。右下后牙咬硬物时略感不适1年余。口腔检查:牙列整齐,牙周检查(-),右下5叩诊(+),颊侧牙龈有窦道,松动I°,牙体未见明显龋坏,合面可见圆形黑环。最可能的诊断是
传染病的基本特征是()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助手”相当于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中的()。
下列关于增值税放弃免税权的陈述,正确的是()。
气贯长虹:气势
制锁角
《礼记.曲礼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孔颖达疏:“礼不下庶人者,谓庶人贫无物为礼”;“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非谓都不刑其身也,其有罪则以八议议其轻重耳。”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Guthrie’scontiguityprincipleofferspracticalsuggestionsforhowtobreakhabits.Oneapplicationofthethresholdmethod
Justfourbitsofinformationcollectedfromashopper’screditcardcanbeusedtoidentifyalmostanyone,researchershavefo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