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论述执行拘留应注意的问题。
论述执行拘留应注意的问题。
admin
2017-05-25
27
问题
论述执行拘留应注意的问题。
选项
答案
拘留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执行拘留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执行拘留的时候,执行人员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然后宣布拘留,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按手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以使其就缚为限度。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拘留后补办拘留证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2)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人员、车辆、查找被拘留人等方面予以配合。 (3)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于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人,由人民检察院负责讯问。 (4)公安机关在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没有通知的,应当将没有通知的原因,记录在案。 (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至4日。 (6)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在30日内不能查清提请批准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 (7)对于超期拘留的,被拘留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有权要求释放被拘留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8)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x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海金砂的药用部分是天花粉的药用部分是
有一老人,车祸时发生右大腿骨粉碎性及开放性骨折,在送往医院途中,该患者出现面部青紫,呼吸困难,口吐白沫而亡,其最可能的死因是
男性,18岁学生,不出门怕见人,不去上课,纠缠父母出钱给自己做美容手术半年。原因是半年来反复照镜子发现自己的鼻子比以前变大了,难看了。说班上的同学都讥笑他,出门就感觉别人在说他,别人的眼光看他时很特别,能使他头痛。父母不愿出钱就说父母不关心他,父母不是亲生
男,18岁,近一年来对家人亲友变得冷淡,不去上学,不洗澡,不主动更换衣服,对与自己有关的各种事情表现得无动于衷。最可能的诊断是
男孩,左肘摔伤急诊就医,小夹板外固定后,前臂高度肿胀,手部青白发凉,麻木无力,经拍X线片,诊断为左肱骨髁上骨折,若不及时处理,其最可能的后果是
骨折的治疗原则中,除复位、固定还有
A.强迫性思维B.思维奔逸C.联想散漫D.强制性思维E.思维插入患者反复出现一些想法,明知不必要或不合理,但无法控制。该症状为
A.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B.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C.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做出显著贡献的医师,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D.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E.对考
患者,男性,18岁,学生。不出门怕见人,不去上课,纠缠父母出钱给自己做美容手术半年。原因是半年来反复照镜子发现自己的鼻子比以前变大了,难看了。说班上的同学都讥笑他,出门就感觉别人在说他,别人的眼光看他时很特别,能使他头痛。父母不愿出钱就说父母不关心他,父母
医师中止执业活动2年以上,当其中止的情形消失后,需要恢复执业活动的,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考核合格,并依法申请办理的程序是
随机试题
对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不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的情形包括:()
化验血白细胞增加,中性比例增加,首先考虑
将蒸汽动力循环与热能利用进行联合工作组成热电联合循环,系统可以实现()。
关于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说法错误的是()。
证券投资分析的信息来源包括()。
集体合同根据协商、签约代表所代表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为()。
性别角色
条件充分性判断:A.条件(1)充分,但条件(2)不充分B.条件(2)充分,但条件(1)不充分C.条件(1)和(2)单独都不充分,但条件(1)和(2)联合起来充分D.条件(1)充分,条件(2)也充分E.条件(1)和(2)单独都不充分,条件(1)和(
UnderstandingTypesofPoemsI.EpicpoemsA.Definition:—anarrativeconcentratingon【T1】______andeventsthataresignificant
Anewstudysuggeststhatthecloseinterspeciesbondthatexistsbetweenhumansanddogsmayextend27000oreven40000year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