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8月9日公布的《婚姻法解释(三)》,下列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可以支持的有:( )

admin2016-01-15  21

问题 根据2011年8月9日公布的《婚姻法解释(三)》,下列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可以支持的有:(    )

选项 A、甲以乙冒用他人身份证明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B、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乙与甲之子丙之间存在亲子关系,并提出了必要证据,但乙拒绝进行亲子鉴定,则甲的确认亲子关系主张成立
C、甲乙是夫妻,乙因怕怀孕产子影响自己的事业,没有与甲商量擅自堕胎,甲以乙的行为侵犯了其生育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承担赔偿损害责任
D、甲乙是夫妻,甲父因癌症住院治疗,但乙却以对夫妻财产做重要处理时需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由拒绝出钱为甲父支付医疗费,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B,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婚姻法解释(三)》中的相关规定。该解释第1条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10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故A错误。第2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故B正确。第9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5)项的规定处理。故C错误。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故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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