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81题)

admin2014-12-04  30

问题 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81题)

选项 A、延期审理
B、按原告撤诉处理
C、缺席判决
D、采取强制措施拘传未到庭的当事人到庭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延期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所以A选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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