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业主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计价方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标人。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料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甲、乙两个分项,工程量分别为4500m3和3200m3。清单报价中甲项综合单价为1240元/m

admin2018-03-26  31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业主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计价方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标人。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料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甲、乙两个分项,工程量分别为4500m3和3200m3。清单报价中甲项综合单价为1240元/m3,乙项综合单价为985元/m3
(2)措施项目清单中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等四项费用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为基数,费率为3.8%。
(3)其他项目清单中包含暂列金额一项,暂定费用为3万元。
(4)规费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之和为基数,规费费率为4%,税金率为3.4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投标双方按规定及时签订了合同,有关条款如下:
1.施工工期自2006年3月1日开始,工期4个月。
2.材料预付款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的20%计,于开工前7天支付,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回。
3.措施费(含规费和税金)在开工前7天支付50%,其余部分在各月工程款支付时平均支付。   
4.零星工作费于最后一个月按实结算。
5.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0%以上时,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单价调价系数为0.9;当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10%以上时,全部工程量的单价调价系数为1.08。6.质量保证金从承包商每月的工程款中按5%比例扣留。
承包商各月实际完成(经业主确认)的工程量,见5—1。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5月份由于不可抗力影响,现场材料(乙方供应)损失1万元,施工机械被损坏,损失1.5万元。
事件2实际发生零星工作费用3.5万元。
【问题】
承包商在6月份结算前致函发包方,指出施工期间水泥、砂石价格持续上涨,要求调整。经双方协商同意,按调值公式法调整结算价。假定3、4、5三个月承包商应得工程款(含索赔费用)为750万元;固定要素为0.3,水泥、砂石占可调值部分的比重为10%,调整系数为1.15,其余不变。则6月份工程结算价为多少?(金额单位为万元;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选项

答案原合同总价:(873.2+33.18+3.0)×1.04×1.0341=978.01(万元) 调值公式动态结算:(750+224.55)×(0.3+0.7×10%×1.15+0.7×90%×1.0)=974.55×1.0105=984.78(万元) 6月份工程结算价:(224.55+984.78—978.01)×0.95-174.64×0.5=231.32×0.95—87.32=132.43(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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