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关于法律发展、法律传统、法律现代化,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2007年司考,卷一,第56题)

admin2017-10-10  32

问题 7.关于法律发展、法律传统、法律现代化,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2007年司考,卷一,第56题)

选项 A、中国法律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
B、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各民族法律的特殊性逐渐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历史传统可能构成现实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
C、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已失去了意义
D、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答案A,B,D

解析 从清末修律开始,中国法的现代化一直是立法主导型,即通过大规模的、有明确针对性的立法,自上而下地建立新的法律体制。选项A正确。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划分法系,并对其加以比较研究,促进各国法律之间的交流和共同发展,意义尤为重要。选项C错误。B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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