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甲公司向张某借款100000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8%。2008年12月31日张某取得2007年8月15日存入银行的存款利息1490元,其中2008年10月9日以后的利息为395元。从沪市交易所取得股息2000元。张某2008年利息、股

admin2022-04-05  23

问题 2008年1月1日甲公司向张某借款100000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8%。2008年12月31日张某取得2007年8月15日存入银行的存款利息1490元,其中2008年10月9日以后的利息为395元。从沪市交易所取得股息2000元。张某2008年利息、股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元。

选项 A、1454.75
B、1854.75
C、1819
D、1143

答案B

解析 从甲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8%×20%=1600(元)
   从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490-395)×5%=54.75(元)
   从沪市交易所取得股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0×50%×20%=200(元)
   张某2008年利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 =1600+54.75+200=1854.75(元)
(1) 自2007年8月15日起,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20%调减为 5%。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与民间个人之间的借款,支付给个人的利息并不是“储蓄存款利息”,税率仍然是按2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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