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12月16日针对某发明专利申请发出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陈述意见,申请人于2013年12月20日收到该通知书。若申请人请求延长该答复期限,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6-03-10  31

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12月16日针对某发明专利申请发出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陈述意见,申请人于2013年12月20日收到该通知书。若申请人请求延长该答复期限,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申请人应当于2014年2月20日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
B、申请人可以于2014年2月28日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
C、申请人可以请求将该答复期限延长6个月
D、申请人应当在答复期限届满前缴纳延长期限请求费

答案B,D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专利法》和该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目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本题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日期是2013年12月1 6日,申请人的推定收到日为2013年12月31日,故申请人应当在2014年2月28日前办理延长期限的手续,故A选项错误,B、D选项正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五部分第七章第4.2节中规定,延长期限请求由作出相应通知和决定的部门或者流程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延长的期限不足1个月的,以1个月计算。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对同一通知或者决定中指定的期限一般只允许延长一次。由此可知,C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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