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22-08-30  37

问题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多个施工单位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B、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C、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D、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业务许可范围
E、联合体中标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单独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答案A,B,C

解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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