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某“黑砖窑”的承包经营者,2007年雇用多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男孩下井作业,并长期超时劳动,情节严重。张某的行为构成( )

admin2019-05-09  22

问题 张某是某“黑砖窑”的承包经营者,2007年雇用多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男孩下井作业,并长期超时劳动,情节严重。张某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非法拘禁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强迫劳动罪
D、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答案D

解析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张某明知雇用对象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还要求其从事井下作业,且长期超时工作,情节严重。张某的行为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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