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管辖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8-10-29  21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管辖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公司设立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B,C,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根据上述第(二)项的规定,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A的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B的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C的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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