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处房产无人居住,但房产证上及房产局的登记簿上均只记载甲一人的名字,现甲乙闹离婚。一日,甲背着乙而与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丙将房款交与甲,并一起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乙后来知道此事,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房屋,法院处理结果是(  )。

admin2009-05-13  48

问题 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处房产无人居住,但房产证上及房产局的登记簿上均只记载甲一人的名字,现甲乙闹离婚。一日,甲背着乙而与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丙将房款交与甲,并一起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乙后来知道此事,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房屋,法院处理结果是(  )。

选项 A、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B、乙追究甲的损害赔偿责任
C、丙应退还房屋
D、乙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善意取得制度。丙为善意第三人,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乙有权追究甲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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