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七家企业共同筹划建立裕荣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该公司资本总额2000万元,发起企业认购700万元,其余的则向社会公开募股。由于发起人甲企业作为投资的厂房需要装修,因此由发起人共同协商成立的筹建处就向装潢公司订购了一批装饰材料,货款总计人民币

admin2009-02-14  40

问题 2000年5月,七家企业共同筹划建立裕荣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该公司资本总额2000万元,发起企业认购700万元,其余的则向社会公开募股。由于发起人甲企业作为投资的厂房需要装修,因此由发起人共同协商成立的筹建处就向装潢公司订购了一批装饰材料,货款总计人民币150万元。但募股期过后,只筹集到1000万元,公司无法成立。此时,装潢公司要求七家企业偿付货款。对此情况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选项 A、订购装饰材料的行为无效,因为当时公司尚未成立,无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B、订购装饰材料的行为无效,因为公司在订购行为之后未能按预期成立
C、订购装饰材料的行为有效,装潢公司只能要求发起人甲企业偿付货款
D、订购装饰材料的行为有效,装潢公司可以要求七家企业中的任何一家偿付货款

答案8

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行为能力问题。公司的设立是一个过程,在公司成立前,公司没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是,公司在设立过程中难免与他人发生一定的法律关系。因此,必须由公司的发起人代替将成立的公司为必要的法律行为。公司依法成立后,发起人代表公司进行的活动其权利义务均归属于公司。但在公司未能成立时,按照《公司法》第97条的规定,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因此,订购装饰材料的行为有效,装潢公司可以要求七家企业中的任何一家偿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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