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一名刑事警察,他在本辖区执勤期间目睹了一起抢劫案件,并与两位同事一起及时地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2021-04-23  48

问题 李某是一名刑事警察,他在本辖区执勤期间目睹了一起抢劫案件,并与两位同事一起及时地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由于李某是在执勤期间目睹了这起抢劫案件,故李某所在的公安机关可以作为证人出具证人证言
B、李某有作证的义务,假如本案由李某所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则李某可以作为本案的证人,但不可以参与本案的侦查工作
C、李某的作证内容只有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D、李某因履行作证义务请了3天假且已领取了相应作证补助,故应扣除其3天的工资

答案B,C

解析 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单位不能作为证人。B项正确,根据证人作证优先原则,作为本案的证人,不参与本案的侦查工作。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D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故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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