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对基础工程垫资施工,发包人对垫付资金按银行贷款利率2倍支付利息,后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垫资利息,承包人诉至法院,则人民法院对垫资利息的处理,正确的是(  )。

admin2019-03-19  37

问题 某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对基础工程垫资施工,发包人对垫付资金按银行贷款利率2倍支付利息,后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垫资利息,承包人诉至法院,则人民法院对垫资利息的处理,正确的是(  )。

选项 A、予以追缴
B、不予支持
C、支付按合同约定全部支付
D、只支持按银行同类贷款利息支付

答案D

解析 于垫资问题产生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作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利息的,应予以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第4条规定,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类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该通知第5条规定,施工单位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也不得用拖欠建材和设备生产厂家贷款的方法转嫁由此造成的资金缺口。显然,带资承包违反上述规定。但是,《民法通则》《合同法》乃至《建筑法》等有关建筑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都没有作出禁止“带资承包”的规定。带资承包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带资承包”条款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Vzw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