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41题)
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41题)
admin
2021-11-02
39
问题
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41题)
选项
A、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B、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C、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D、任何情况下,甲有上诉权,而乙无上诉权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比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同时,《民诉解释》第82条进一步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D选项是错误的。从前述规定可以看出,第三人都是当事人,B选项是错误的。既然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都是当事人,他们的诉讼行为对本诉当事人都会产生法律效力,例如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通过提出证据或承认诉讼请求对原被告产生影响。因此,C选项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Q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卷三2011年真题试卷第80题)
甲于1999年10月30日表示将赠与乙5000元,且已实际支付乙2000元,同年12月1日,乙在与甲之了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打成重伤,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王某的短篇小说《活在都市》被程某改编成剧本,由甲剧团以话剧的方式演出,该话剧被乙公司录像并制作成光盘发售。该事例中包含哪些受著作权权保护的权利?
甲影视公司将其摄制的电影《愿者上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乙网站,乙网站采取技术措施防范未经许可免费播放或下载该影片。丙网站开发出专门规避乙网站技术防范软件,供网民在丙网站免费下栽使用,学生丁利用该软件免费下载了《愿者上钩》供个人观看。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
甲乙丙三人拟共同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周橘、郑桃、吴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经营。郑桃因炒股欠下王椰巨额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72题)
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在A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关于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对下列哪些事项可享有异议权?(2010年试卷三第90题)
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搬运工。搬运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会。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搬运电视机,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电视机。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某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项目准备阶段的融资咨询服务。该工程咨询单位主要从项目投资人的角度,为项目融资拟定了融资方案,并单独与银行进行贷款谈判,在与银行谈判未果的情况下,又调整了融资方案,并对其进行了优化。该工程咨询单位在提供融资咨询服务过程
下面的( )不是设备安装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原则不包括()。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幼儿参观动物园后记住了猴子、老虎等动物的形象。这属于()。
教育过程是一个促进学生思想内部矛盾斗争的发展过程。()
某工厂加工一批零件,原计划每天加工30个,40天完成,当完成任务的后,由于采用了新技术,效率提高了50%。完成任务的时间可以提前多少天?
由不愉快或痛苦的经验所引起的情绪反应被称为()。
从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洋务派举办的洋务事业有()
针对数组定义intdata[10];,下列叙述中错误的是A)用*data可访问到数组的首元素B)用data[9]可访问到数组的末元素C)用data[10]访问数组元素会超出数组的边界D)data共有10个元素,其首元素是data[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