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简述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北京大学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简述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北京大学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admin
2016-06-13
34
问题
简述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北京大学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选项
答案
公示原则是指物权在设立、变动时,必须将物权设立、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开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由于物权具有支配性和优先性,能够对抗第三人,因此物权必须要公开,使第三人知道该物权的存在。 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是确定的,不能由当事人随意创设。公示方法因物的种类不同而不同,不动产主要采用登记的方法公示,动产以交付为公示方法。不动产的登记体现在当事人达成以设定、转移物权为目的的合同之后,一经登记便可以产生物权设立和移转的效力。它的意义在于将物上权利设立和变动的信息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了解这些情况,这样不仅能够使权利的转移形成一种公信力,更重要的是第三人能够通过登记了解权利的状况以及权利上是否存在负担等,为不动产交易的当事人提供一种风险的警示,从而决定是否与登记的权利人从事各种交易。动产的公示方法即交付,要件是占有,它具有权利的推定力,即现实的占有人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被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占有本身具有一种公示的效果,这种公示的效果也可以产生一种公信力,即任何人信赖占有人行使权利是正当的,并与其发生交易,此种信赖应当受到保护。 公信原则主要适用于不动产的交易。它是指一旦当事人变更物权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了公示,则即使依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事实上并不存在或有瑕疵,但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且已经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依然承认其具有与该物权为真实时相同的效果,以保护交易安全。即登记对任何人来讲都是正确的,这就是所谓的权利推定性规则。如果登记制度不能产生公信力,则不仅使登记制度形同虚设,也不利于交易的安全。可见,公信力原则上是赋予了登记所公示的内容以公信力,因此,公示与公信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公信制度也有一些例外,它不适用于恶意的第三人,即相对人在交易的时候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交易的另一方并不是真正的权利人时,法律对其利益不加保护。 公信制度的设立能够促使人们从事登记行为,从而有利于建立一种真正的信用经济,使权利的让渡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当事人之间所从事的物权交易,其权利的变动应该是清晰透明和公开的,这样才能使物权的变动不至于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公示和公信原则对于鼓励交易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由于当事人不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了解标的物的权利状态,从而可以较为迅速的达成交易。另一方面,公信原则使当事人形成了一种对交易的合法性、对受让标的物的不可追夺性的信赖和期待,从而为当事人快捷的交易形成了一种激励,为交易的安全提供了一种保障机制。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O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不属于领导决策的艺术的是()。
(2011年案例分析第71~74题)王林公司专门生产某种充电器。虽然这个行业竞争非常激烈,但由于王林公司的产品比较特殊,与众多同类产品有所不同,专供某些厂家使用,再加上其质量过关,销售得力,所以王林公司在这个地区知名度较高。公司建立l0年来,销售额由30余
人一机工程就是研究人、机器、环境之间的关系,它涉及( )等领域。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索赔期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年内。
市场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该企业原来的经营战略是:()。该企业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形态是:()。
该公司在2004年末的营运资金为( )万元。假设2005年1月1日银行向该公司提供100万元的一年期贷款,该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分别达到( )。
出品贸易和进品贸易的分类标准是()。
简述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在性质、效果方面的主要区别。
合同承受
随机试题
认为美学是研究人自身的________的,是将人的审美感受、感情、体验等主观方面作为美学研究的对象。代表人物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认识的最终目的在于( )
腹部前后位摄影,影像中不可清晰显示的是
下列有关Km值的叙述,错误的是
下列不属于税收职能的有()。
乙公司近年来实施全面风险管理,运用衍生产品等风险理财工具防范风险。下列对乙公司风险理财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5年)
某农产品加工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农产品,相关进项税均在当月抵扣;当年4月,因企业管理不善导致部分农产品霉烂变质,账面成本为17586元,其中包括支付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运费成本186元。则该企业4月份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
假设五个相异正整数的平均数为15,中位数为18,则此五个正整数中的最大数的最大值可能为:
Don’tworry.Ourfriendswillcometohelp______.
—Readthisreportaboutthelimitedcompany.—Inmostofthelines34~35thereisoneextraword.Itiseithergrammaticallyin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