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等者,从一。若一罪先发,已经论决,余罪后发,其轻,若等,勿论;重者更论之,通计前罪,以充后数。”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admin2019-01-15  25

问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等者,从一。若一罪先发,已经论决,余罪后发,其轻,若等,勿论;重者更论之,通计前罪,以充后数。”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选项

答案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凡是一个人所犯的两种以上的罪被告发,按照其中最重的一种罪处刑;如果所犯各罪轻重相等,则按照其中的一罪处刑;如果判决先发之罪后,又得知判决前还有其他的罪的,若后发的罪轻于或等于已经判决的罪,则维持原判;如果后发的罪重于已经判决的罪,则按照后发的罪论处,已经判决的罪折入后发的罪中。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OS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