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宁是金鹏公司的销售人员,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2007年12月11日晚。孙宁利用没有被收回的保险柜的钥匙,翻墙进入金鹏公司,将公司保险柜中的公章偷盖在空白纸上,后将这些纸制成金鹏公司空白合同书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金鹏公司对此并不知晓。对该合同的性质认定不

admin2014-02-08  47

问题 孙宁是金鹏公司的销售人员,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2007年12月11日晚。孙宁利用没有被收回的保险柜的钥匙,翻墙进入金鹏公司,将公司保险柜中的公章偷盖在空白纸上,后将这些纸制成金鹏公司空白合同书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金鹏公司对此并不知晓。对该合同的性质认定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效力待定
B、无效
C、可撤销
D、成立并生效

答案1,2,4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孙宁本来有代理权限,虽已被解除,但其行为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金鹏公司对没有收回保险柜钥匙也有,过失。因此,孙宁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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