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科研所与乙企业于2009年3月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2009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指导工作。合同签订后,乙企业为履行合同做了一些准备工作。5月,甲科研所通知乙企业,因甲科研所某技术人员已经辞

admin2010-02-03  35

问题 甲科研所与乙企业于2009年3月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2009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指导工作。合同签订后,乙企业为履行合同做了一些准备工作。5月,甲科研所通知乙企业,因甲科研所某技术人员已经辞职,不能履行该合同。乙企业遂于6月1日诉于法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科研所违约责任
B、乙企业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并追究甲科研所缔约过失责任
C、乙企业有权撤销合同,并追究甲科研所缔约过失责任
D、合同有效,乙企业应至7月1日才有权主张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生效与解除及缔约过失责任。根据《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本题中,甲乙合同已于2009年3月份生效,乙于5月通知不能履行合同属于违约。故A正确,B错误。甲违约在订立合同之后,故本题不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范围。因此,C、D错误,本题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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