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有限责任公司为一私营企业,该企业由于经营有方效益颇佳,公司所在市政府为改善本市另一家同类产品的厂家经营不佳的状况,指令两公司合并。对此决定,某甲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上上下下均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谁有权提出此诉讼?

admin2014-03-16  32

问题 某甲有限责任公司为一私营企业,该企业由于经营有方效益颇佳,公司所在市政府为改善本市另一家同类产品的厂家经营不佳的状况,指令两公司合并。对此决定,某甲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上上下下均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谁有权提出此诉讼?

选项 A、某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
B、某甲有限责任公司
C、某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D、某甲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答案B,C

解析 《行诉解释》第17条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依此,某甲有限责任公司和董事长可以提起诉讼。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Gz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