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公司并购的支付方式是指并购活动中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之间的交易形式。下列不属于并购支付方式的是( )。
公司并购的支付方式是指并购活动中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之间的交易形式。下列不属于并购支付方式的是( )。
admin
2020-02-20
33
问题
公司并购的支付方式是指并购活动中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之间的交易形式。下列不属于并购支付方式的是( )。
选项
A、买方融资方式
B、杠杆收购方式
C、现金支付方式
D、股票对价方式
答案
A
解析
并购支付方式是指并购活动中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之间的交易形式。并购支付方式主要包括:(1)现金支付方式;(2)股票对价方式;(3)杠杆收购方式;(4)卖方融资方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GQ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财务与会计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财务与会计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针对制造企业,下列各项交易或事项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中,不属于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为()。
下列项目中,属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13年5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于当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9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10万元,增值税为18.7万元。协议规定,甲公司应在2013年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
2010年8月1日,A公司向同一集团内E公司的原股东定向增发2000万股普通股,取得E公司60%的股权,能对E公司实施控制。A公司此次定向增发的股票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发行过程中向券商支付佣金、手续费共计100万元。合并过程中,发生法律咨询费200万元
2013年11月1日,甲公司将2009年1月1日购入的乙公司于当日发行的面值为500000元、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12月31日付息的债券的20%对外出售。实际收到价款105300元。由于该债券距离到期日只有两个月,剩余的乙公司债券仍作为持有至
2011年3月31日,甲公司对经营租入的某固定资产进行改良。2011年4月30日,改良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生累计支出120万元。该经营租人固定资产剩余租赁期为2年,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6年,采用直线法摊销。2011年度,甲公司应摊销的金额为()
甲股份公司自2011年初开始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新专利技术,2012年7月专利技术获得成功,达到预定用途。2011年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材料费200万元、人工工资5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30万元。共计28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200万元;2012年
甲公司对外币交易业务采用当月月初的市场汇率作为即期近似汇率进行折算。某年5月31日和6月1日的市场汇率均为1美元=8.10元人民币,各外币账户5月31日的期末余额分别为银行存款5万美元、应收账款1万美元、应付账款1万美元、短期借款1.5万美元。该公司当年6
甲公司将应收乙公司的3000万元账款出售给中国工商银行,取得价款2500万元。协议约定,中国工商银行在账款到期日不能从乙公司收回时,不得向甲公司追偿。对该应收账款甲公司已计提过1%的坏账准备,同时甲公司估计原对乙公司的销售退货率为3%(按应收账款总额计算)
某公司普通股当前市价为每股20元,拟按当前市价增发新股200万股,预计筹资费用率为5%,本年每股发放股利2.5元,以后每年股利增长率为5%,则该公司本次增发普通股的资本成本为()。
随机试题
某村村民江某承包一片池塘养殖武昌鱼。在池塘边的山坡上,何某兴办了一个小型有色金属冶炼厂,该厂将生产废渣露天堆放。由于露天堆放的废渣渗入池塘,对武昌鱼的质量产生了影响。双方经过协商,何某同意向江某一次性支付20000元赔偿金,两人签订了协议。之后,该地连降暴
阅读孟子《寡人之于国也》中的一段文字,然后回答以下小题。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解释文中划横线字的含义。检:_______涂:
钢与生铁的区别在于钢的含碳量小于以下的哪一个数值?
下列属于航空货运单的作用的是()。
个人汽车贷款的特征不包括()。
关于投资组合理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单位应用管理会计,应包括的管理会计要素有()。
某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社区总人口的17%,其中80岁以上的有200多人。为了给高龄独居老人提供针对性服务,社区社会工作者动员社区内有热情、有责任心的低龄健康老人参加,并推动成立“老人互助社”。社区社会工作者在招募“老人互助社”成员时,有效的做法是(
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对其他法律法规的制定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制约作用。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公文写作要符合规定的体式和程序,是为保证公文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