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甲向居民企业乙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丙的股权,如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其必须满足的条件的是( )。

admin2018-06-25  28

问题 非居民企业甲向居民企业乙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丙的股权,如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其必须满足的条件的是(    )。

选项 A、股权转让所得在10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B、没有因此造成以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
C、转让方甲与受让方乙具有100%直接控股关系
D、转让方甲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3年(含3年)内不转让其取得的作为支付对价的股权

答案A

解析 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除应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五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1)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没有因此造成以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且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3年(含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
(2)非居民企业向与其具有100%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  
(3)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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