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即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者,仍以监守为首,凡人以常从论……即共犯谋反、谋大逆、谋叛、强盗、强奸,亦无首从。” 请简释上述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即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者,仍以监守为首,凡人以常从论……即共犯谋反、谋大逆、谋叛、强盗、强奸,亦无首从。” 请简释上述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
admin
2021-01-06
31
问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即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者,仍以监守为首,凡人以常从论……即共犯谋反、谋大逆、谋叛、强盗、强奸,亦无首从。”
请简释上述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选项
答案
(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唐朝关于共同犯罪处刑的原则。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凡是共同犯罪的,应当以造意犯为首犯,随从者(即从犯)减一等处刑。如果一家之中所进行的共同犯罪,不论谁造意,只坐男性尊长;负责官员与外部人员共同犯罪,虽由外部人员造意,但仍以负责官员为首犯,外部人员为从犯。但是对于共犯谋反、谋大逆、谋叛、强盗、强奸等重罪,则不分首从,一律按正犯处刑。 (3)这段文字表明,唐朝已经区分共同犯罪中的首犯与从犯,但在特定情况下,共同犯罪又不以造意犯为首犯。这意味着唐朝对于共同犯罪的量刑情节已经有深刻的认识,说明唐朝刑法原则的重大发展。特定情形不分首从的规定,体现了唐朝对危害统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大罪的关注。 (4)唐朝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体现了唐朝高超的立法技术。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D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法的社会作用与规范作用之间的区别。
简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容。
以下政体中,属于共和制政体的是()
以下关于英国宪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某省人大常委会在起草该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时,将草案在网上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在反馈的意见中,有的人认为城市房屋拆迁应注重城市的总体规划,只要规划需要的,必须要拆。有的人认为城市房屋拆迁应尊重公民个人的意愿,保护公民个人的财产。有的人认为城市房屋拆迁
关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用一定的原则和方式组织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体系,确定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是()
南京国民政府主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的机关是()。
首次引进假释制度的刑法典是()。
(2013年真题)清末变法修律中,清廷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该草案共分五编,其中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的部分是()。
随机试题
ThefirstEnglishwindowwasjustaslitinthewall.Itwascutlong,sothatitwouldletinasmuchlightaspossible,andna
核蛋白体A位的功能是
A、尾蚴经皮肤侵入,成虫不寄生于人体B、囊蚴经口食入,成虫寄生于小肠C、囊蚴经口食人,童虫随血行移行D、囊蚴经口食人,童虫经腹腔至胸腔移行E、尾蚴经皮肤侵入,成虫寄生于门脉系统日本血吸虫
通常大惯性、大滞后的对象宜采用()方式来调节。
下列成本计划的编制方法中,属于绘制S形曲线这种编制方法的是()。
桌企业2010年年末经营资产总额为8000万元,经营负馈总额为4000万元,金融资产为200万元。2011年预计销售收入增长10%,留存收益增加100万元。则该企业2011年融资总需求为()万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一方所有。()
设(X,Y)~F(x,y)=判断X,Y是否独立,说明理由;
A、InSeptember.B、InOctober.C、InNovember.D、InDecember.D事实细节题。本题问的是SocialNumber成立的时间。短文中明确提到了SocialNumber成立于12月份。
ManywithNewCollegeDegreeFindtheJobMarketHumblingTheindividualstoriesarefamiliar.Thechemistrymajortending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