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卷一第19题)美国申请人TOM和中国内地的申请人张某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经审查后被驳回。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8  42

问题 (2008年卷一第19题)美国申请人TOM和中国内地的申请人张某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经审查后被驳回。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若TOM在中罔内地有经常居所,则张某和TOM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可以共同委托任何专利代理机构
B、若张某为陔申请的第一署名申请人,则张某和TOM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可以共同委托任何专利代理机构
C、若TOM在中同没有经常居所,且TOM为该申请的第一署名申请人,则TOM和张某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可以其同委托任何专利代理机构
D、若张某为该申请的第一署名申请人,则张某和TOM在提出复审清求时可以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答案A,B,C,D

解析 A.B.C.《专利法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审查指南2010》1-1-6.1.1“委托”规定:“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或者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与中国内地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现行《专利法》已经取消了指定涉外代理机构的限制。故选项A、B、C均正确,符合题意。
   D.《专利法》第19条第2款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若张某为该申请的第一署名申请人,即使其他申请人为外国申请人的,也可以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故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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