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执法与守法区别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dmin2013-08-28  30

问题 下列有关执法与守法区别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执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守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和自然人
B、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公民的守法具有被动性
C、执法是执法主体将法律实施于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的活动,守法是一切机关、团体或个人实施法律的活动
D、执法须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毋须遵循程序性要求

答案A,B,D

解析 执法即执行法律,亦称法律执行或法的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守法,亦称法的遵守,是指人们依照法律规定,正确行使法律权利、切实履行法律义务的活动。二者在主体、内容、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执法的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守法的主体包括全社会成员。执法的内容是实施法律,守法的内容是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执法要靠国家机关主动进行。守法主要是社会成员不违法,是一种被动的形式,但也有积极主动守法的形式。执法的程序性要求比守法的程序性要求高。执法的主体仅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而不包括所有的法人,故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但公民的守法也有积极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守法的情况,故B项错误。根据执法与守法的概念,我们可以得知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D项错在积极的守法也要遵循程序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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