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公司依法成立,下辖3个施工队,1个金属结构件工厂,1个招待所(均为非独立核算企业),2003年经营业务如下:(1)承包建筑项目,并与建筑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合同明确工程总价为3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价款1000万元,有甲建筑公司提供并按照市

admin2014-02-20  36

问题 甲建筑公司依法成立,下辖3个施工队,1个金属结构件工厂,1个招待所(均为非独立核算企业),2003年经营业务如下:(1)承包建筑项目,并与建筑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合同明确工程总价为3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价款1000万元,有甲建筑公司提供并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金属结构件金额为500万元、(取得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300万元);建筑方采购建筑材料等1500万元,工程当年完工并进行了价款核算。(2)甲建筑公司将其中200万元的建筑项目分包给B建筑公司,8为只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3)甲建筑公司向C建筑公司转让闲置办公用房一栋,购置原价为70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1300万元(4)甲建筑公司招待所取得客房收入为30万元,餐厅、歌厅、舞厅收入共55万元。
要求:
(1)甲建筑公司总承包建筑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2)甲建筑公司转让办公用房应该缴纳的营业税
(3)甲建筑公司招待所应该缴纳的营业税
(4)甲建筑公司应该缴纳的增值税
(5)甲建筑公司应该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选项

答案(1)甲建筑公司总承包建筑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3000-500-200)×3%=69万元 分析:500万元和20027元的金属构件和分包款不作为计算营业税依据,进价300万元,销售价是500万元,只有经过加工才能有可能有如此大的增值。 (2)甲建筑公司转让办公用房应该缴纳的营业税=(1300-700)×5%=30万元 (3)甲建筑公司招待所应该缴纳的营业税客房:30×5%=1.527元餐厅歌厅和舞厅没有分别核算,从高按照娱乐业20%的税率缴纳55×20%=11万元 (4)甲建筑公司应该缴纳的增值税=500+(1+17%)×17%-300×17%=21.6527元@解析@500万元是含税金额,注意换算成不含税金额 (5)甲建筑公司应该代扣代缴的营业税200×3%=6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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