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职业资格
常某于2015年1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享有2014年8月20日的优先权日,后发现所提交申请遗漏了附图2,而说明书中写有对该附图2的说明,常某于2015年3月18日补交了附图2,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了该附图2,该申请
常某于2015年1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享有2014年8月20日的优先权日,后发现所提交申请遗漏了附图2,而说明书中写有对该附图2的说明,常某于2015年3月18日补交了附图2,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了该附图2,该申请
admin
2019-01-22
43
问题
常某于2015年1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享有2014年8月20日的优先权日,后发现所提交申请遗漏了附图2,而说明书中写有对该附图2的说明,常某于2015年3月18日补交了附图2,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了该附图2,该申请于2015年5月19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该实用新型专利于下列哪个日期届满?
选项
A、2024年8月20日
B、2025年1月18日
C、2025年3月18日
D、2025年5月19日
答案
C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或者邮寄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根据该规定可知,本试题中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其重新确定的专利申请日应为2015年3月18日。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故该实用新型专利于2025年3月18日期届满,即C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7HC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专利法律知识题库专利代理人分类
0
专利法律知识
专利代理人
相关试题推荐
当需要证实组织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时,组织不能采用_________。
在应用ISO900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中,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删减,以下适当删减的章节是_________。
检验站的作用是通过对产品的检测,履行产品检验和监督的职能,________。
企业方针目标管理包括方针目标的_________四个环节。
对以有关质量计划和质量策划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
戴明关于质量的观点是:引起效率低下和不良质量的原因主要在公司的_________。
某公司为规范检验过程,特对其一系列产品的质量检验编制了检验指导书,并合理配置检验站。为判断检验结果,检验指导书应规定_________。
zH机械制造总厂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其生产的xR牌机械产品进行全国满意度调查,此次顾客满意度专项调查由品牌形象、预期质量、感知质量、感知价值、顾客满意、顾客忠诚等六个结构变量构成测评模型。其调查问卷部分问题如表2.3—1所示。[2006年真题]你认为
质量检验计划可根据企业()等部门相关计划及产品不同情况来编制。
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有()。
随机试题
我国最先以马克思主义观点阐述教育问题的著作是()
男性,65岁。突然呼吸困难,喘息,咳嗽,肺有哮鸣音及湿啰音,心电图示左心室肥厚劳损,应首先考虑下列哪一诊断
下列可以作为吸收剂量单位的是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于()缴纳消费税税款。
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2011年1月至6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2011年8月31日出具审计报告。下列各项中,管理层在编制2011年1月至6月财务报表时,评估其持续经营能力应当涵盖的最短期间是()。
【2015江西】由教育工作者(通常是教师)担任研究者,以学校或教室内亟待改进的实际教育问题为研究内容,而以改进这些教育活动为目的的研究方法是()。
根据下面文字所提供的信息回答问题:纺织品是我国最具竞争优势的大宗出口产品,对我国实现外贸顺差、增加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90年代中期,中国所占世界市场份额超过10%,从此跃居世界第一。2001年底人世以后,中国的纺织品出口更开上了快车道。2002年
Today’sdouble-incomefamiliesareatgreaterfinancialriskinthat______.Whichofthefollowingisthebesttitleforthist
Whyhasthewomancometotalktotheman?
Anoverwhelming【C1】______todrinkalcohol,【C2】______itiscausingharm,isadiseasecalledalcoholism.Alcoholisadrag.I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