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卷一第6题)金某于2004年3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4年8月13日,金某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优先权基础提出了一件PCT国际申请。该PCT国际申请于2006年7月20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于2008年3月6日

admin2018-06-28  88

问题 (2013年卷一第6题)金某于2004年3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4年8月13日,金某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优先权基础提出了一件PCT国际申请。该PCT国际申请于2006年7月20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于2008年3月6日被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该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何时届满?

选项 A、2024年3月18日
B、2024年8月13日
C、2026年7月20日
D、2028年3月6日

答案B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2条规定:“按照专利合作条约已确定国际申请日并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视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该国际申请日视为专利法第二十八条所称的申请日。”由此可知,本题中金某提出PCT国际申请的申请日为2004年8月13日。《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由此可知,金某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应当是自2004年8月13日起20年,即到2024年8月13日届满。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选项A、C、D错误,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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