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卷一第13题)某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枕头,其特征在于:由枕套和枕芯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的枕套,其特征在于:枕套中间设置为凹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枕头,其特征在于:凹面深度为8cm。

admin2018-06-28  42

问题 (2016年卷一第13题)某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枕头,其特征在于:由枕套和枕芯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的枕套,其特征在于:枕套中间设置为凹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枕头,其特征在于:凹面深度为8cm。
    4.根据权利要求1和3所述的枕头,其特征在于:枕套两端设置两个如附图所示的不同高度的平面。”上述从属权利要求有几处错误?

选项 A、2
B、3
C、4
D、5

答案C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2-2-3.3“权利要求的撰写规定”中规定:“权利要求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权利要求中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除绝对必要外,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类似用语。绝对必要的情况是指当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涉及的某些特定形状仅能用图形限定而无法用语言表达时,权利要求可以使用‘如图……所示’等类似用语。”《专利审查指南2010》2-2-3.3.2“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规定”中规定:“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被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引用的基础,即在后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得引用在前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应当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其后应当重述引用的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例如,一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应当写成:‘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纤维拉拔装置,……’。……当从属权利要求是多项从属权利要求时,其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应当用‘或’或者其他与‘或’同义的择一引用方式表达。例如,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写成下列方式:‘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根据权利要求2、、4、6或8所述的……’;或者‘根据权利要求4至9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
    权利要求2为权利要求l的从属权利要求,但权利要求2主题为“枕套”,和权利要求1的主题“枕头”不一致。权利要求3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进一步限定的“凹面”在权利要求1中并没有出现。权利要求4应用了两项权利要求,用的是“和”,没有采用择一的方式引用。只有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权利要求中才能使用“如图……所示”的表述,权利要求4中的“两个如附图所示的不同高度的平面”并非上述绝对必要的情形。故共有4处错误,选项A、B、D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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