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会议上,学员对假、劣药情形、使用法律和法律责任展开了讨论。讨论的情形主要包括四个,一是采用多加矫味剂的方法生产儿童退热药;二是用多加药用淀粉、少用主药的方法生产降压药;三是部分药品超过了有效期;四是某抗菌药物的外包装上标示的适应证与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

admin2019-01-27  25

问题 在一个会议上,学员对假、劣药情形、使用法律和法律责任展开了讨论。讨论的情形主要包括四个,一是采用多加矫味剂的方法生产儿童退热药;二是用多加药用淀粉、少用主药的方法生产降压药;三是部分药品超过了有效期;四是某抗菌药物的外包装上标示的适应证与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证表述不一致,其外包装上添加了可以作为前列腺炎的二线用药的适应证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第四种情形,如果所在企业生产金额达到100余万元,已经销售金额达到15万元,但尚未造成人员的伤害和死亡,应该认定为(  )。

选项 A、其他严重情节
B、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C、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D、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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